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什麼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暫繳申報,它主要是針對需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公司,所設計的一種制度。

大家都知道所得稅,個人有個人所得稅,也就是俗稱的綜合所得稅;公司有公司所得稅,也就是俗稱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的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條。

再來談談今天的主題,也就是暫繳申報,相關的規定在所得稅法第67條,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詢。

暫繳申報可分為一般暫繳跟試算暫繳兩種,原則上都是適用一般暫繳,至於試算暫繳,則是適用於某些情況下,在所得稅法第67條當中,有提到一般暫繳及試算暫繳的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一般暫繳:適用一般暫繳的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並以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止為申報繳納期間。"

試算暫繳:適用於符合特定條件的營利事業,例如該營利事業須為公司組織、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並經核准採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等。

而適用試算暫繳的營利事業,"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一樣以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止為申報繳納期間。"

再來,並不是所有營利事業都必須向稽徵機關申報暫繳稅額,"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依規定辦理申報。"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營利事業只需要繳納稅款不需要申報。

最後,是不是所有營利事業都適用暫繳的規定呢?在所得稅法第67條當中有提到,幾種情況下,是不適用暫繳的,例如獨資、合夥組織,小規模營利事業等等,是不適用暫繳規定的。

其實暫繳的概念很單純,當初的立法理由只是為了讓營利事業不要一口氣負擔太多的所得稅負,所以才有暫繳的規定產生,主要的理由是為了減輕所得稅負的負擔。

下一篇將簡單介紹暫繳的流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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