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一道無法跨越的牆(The Wall,But can't Cross)

在開立Firstrade帳戶後,我陸陸續續接獲版友要求開戶推薦,雖然到目前為止還不到10個人,但是從後續的結果來看,海外券商這條路對於大多數國內投資人來說,還是一道無形的牆。


Firstrade針對新開戶的朋友,有給予一項優惠,在開戶後30日內存入2,000美元資金者,可享有免費交易90天的優惠,詳情可參考這個頁面

再來,如果你已經擁有帳戶的人,也可以透過推薦這項功能,得到50美元的獎賞,相關規定可參考這個頁面

在ETF方面,Firstrade也提供了免費交易的優惠,總共有10支。可惜的是,比起TD的101支而言,顯然少了許多,相關資訊可參考這個頁面

看完了這些介紹,是否讓您心動了呢?沒錯,比起國內的投資環境,海外券商的確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項。但是我們來看看下面這張圖:


這邊列出的是我之前推薦的名單,從表中可以看到,大部分受推薦的投資人,都有完成開戶的動作,但是卻沒有後續的發展,例如存入資金、進行交易等等。

這代表著在台灣投資人的心中,還是免除不了那種恐懼,想著錢在國外,如果發生問題時該怎麼辦。

如果今天你可以接受國內金融機構如此高的費用的話,那麼沒問題,你可以繼續留在國內,然後每年付薪水給他們。但是如果你想要得到更好的待遇,為自己省一點錢的話,為什麼不嘗試看看呢?
              

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透過美國券商持有全球投資組合(Holding the Investment Portfolio Around the World By Brokerage in America)

我的投資部位裡面,除了國內的指數化投資工具之外,剩下來的就是美國券商的部分。

這篇我列出一些我持有的標的,供各位朋友們做參考,以FIRSTRADE為例,買賣ETF的手續費為一次6.95美元。

首先是VTI,它是由Vanguard所發行,主要投資於美國國內的股票市場,包含大中小型股,截至今年的6月30日止,共持有3,302檔股票,詳細可參考這個頁面

總開銷比例(Expense ratio)為0.06%,配息方式採季配息,最近一次為9月28日付息,可參考這個頁面。以下列出的是這一年內的績效走勢圖。


針對新興市場的部分,我選擇VWO,由Vanguard所發行,主要的投資標的就是新興市場的股票,截至今年的6月30日止,共持有899檔股票,詳細可參考這個頁面

總開銷比例(Expense ratio)為0.2%,配息方式採年配息,通常是在年底的時候付息,可參考這個頁面。以下列出的是這一年內的績效走勢圖。


接下來是VXUS,這支成立於2011年,算是蠻新的一檔ETF,主要投資於除美國以外的全球股票市場,如果不考慮VWO的話,投資人可以用VTI跟VXUS組成全球股票的投資組合。

截至今年的6月30日止,共持有6,306檔股票,詳細可參考這個頁面

總開銷比例(Expense ratio)為0.18%,配息方式採季配息,最近一次為9月28日付息,可參考這個頁面。以下列出的是這一年內的績效走勢圖。


介紹完股票,下一篇將介紹債券的部分。

待續...

免責聲明:本文中所提及之投資工具,為作者參考Vanguard網站後自行撰寫完成,不代表任何投資之建議,作者與Vanguard之間亦無任何利益往來,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
               

2012年9月27日 星期四

我的第二個選擇(My Second Choice Of Brokerage Account,TD Ameritrade)

在海外券商的部分,我一開始選擇的是第一理財FIRSTRADE,主要的原因在於它有中文介面,對於初次面對陌生投資環境的我,是一個比較好的選擇。

最近,我可能會開立另一個美國券商帳戶,就是TD Ameritrade,主要的原因在於它的101支免手續費ETF優惠,在FIRSTRADE當中,每交易一次ETF,手續費為6.95美元,雖然這只是一次性的費用,但是如果有更好的選擇,我還是會想要嘗試看看。

不同的環境,會有不同的體驗,TD Ameritrade提供投資人更好的優惠,對我而言,是個值得考慮的選擇,不同的是,它是英文介面,對於英文程度不太好的我來說,可以算是一個挑戰,不過我還是想要嘗試看看。

下面列出TD所提供的ETF優惠, 首先進到TD的首頁,點選"Trade"、"ETF Trading",接下來選擇"Commission-Free ETF List",就可以看到相關的資訊,畫面如下:


如果想要看到完整的ETF列表,可點選右側的"Download Commission-Free ETF List",它是一個PDF檔。

在這個畫面當中,你也可以針對不同的條件進行篩選的動作,如圖左側紅框框處,篩選的條件有"Category"類別、"Fund Family"基金公司及"Market Cap"規模。譬如今天你想要選擇Vanguard發行的ETF,篩選的條件就是基金公司,以此類推。

對我來說,這是另一個起點,相信這個過程會更有趣。
                   

2012年9月25日 星期二

投資就像呼吸一樣自然

大家可能會覺得,標題下的有點詭異,我到底想表達的是什麼呢?

其實很簡單,就是投資不該如此刻意。

有些投資人會因為市場的漲跌,去影響到日常的生活,甚至在上班的時候,心裡面想的還是市場的漲跌狀況,這,何必呢?

會寫這篇文章主要是因為,"我已經三個多月沒有打開我的投資帳戶了。"當我再次打開帳戶的時候,我才知道,這是我要的。

這代表著什麼呢?代表著雖然我一直有在進行投資,但是我卻不會刻意去注意投資的績效,我的心情不受績效起伏的影響,今天是漲是跌,Who Care?就讓時間去證明一切。

但是我要先說,這樣的投資方式非常的乏味,如果你是那種想要追求刺激的人,指數化投資及買進持有的策略並不適合你。


到目前為止,我還是很肯定我的選擇,加上目前已經在工作,沒有太多餘的時間關心市場的狀況,我可以做的就是買進持有,並且努力工作提高所得。

當然前提是要選對投資工具,國內的指數化投資工具並不多,主要的還是美國那邊占大多數。
         

2012年9月24日 星期一

有課稅所得額卻不需要暫繳申報

有課稅所得額卻不需要暫繳申報,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也就是說營利事業有所得額,依法應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依目前的稅率而言,是17%,但是結算出來的應納稅額卻是為零。

其實這是我遇到的狀況,當時一直在想說,為什麼明明有課稅所得額,但是所得稅卻是零呢?主要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該營利事業為獨資或合夥組織。

相關的依據在所得稅法第71條,它說"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第14條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本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意思是說,獨資或合夥組織也必須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是不需要計算應納稅額,原因在於其所得已併入營利所得中課徵綜合所得稅。

讓我們看看第14條在講什麼,這條主要在講的是個人綜合所得的項目,包括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等等,當中它提到"合夥人應分配之盈餘總額或獨資資本主經營獨資事業所得之盈餘總額,應按核定之營利事業所得額計算之。"

這是第一個原因,獨資或合夥組織之所以有課稅所得額卻沒有應納稅額的原因是因為其所得已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當中課徵了,為了減少稽徵程序,故省略。

第二,該營利事業之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

這是規定在所得稅法第5條,它說"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所以就算它結算出來有課稅所得額,但是因為在免稅範圍內,故應納稅額為零。


PS.這是作者思考後的結果,如果有其他原因的話,還請指教跟分享。
                     

2012年9月23日 星期日

FIRSTRADE更換匯款資訊

有在使用FIRSTRADE的朋友們,可能要注意一項資訊,就是匯款帳號已經更改了。

會知道這件事情是因為綠角有把它寫成文章,也有版友反應有收到相關的通知,但是在我這邊,卻完全沒有得到通知,不知道是因為漏掉了還是怎樣,總之,假如在最近有要進行注資動作的朋友們,記得匯到新的帳號去。

為此,我利用線上交談的方式詢問相關問題,畫面如下:


依據客服人員的回答,新的帳號在8月13日已生效, 相關的匯款資訊可以從網站上取得,首先點選"客戶服務",接下來"表格中心",選擇"匯入款資訊"。


最後系統會自動帶出一個PDF檔案,裡面有提供相關的匯款資訊給投資人,記得,匯款的時候要換成新帳號喔。
        

2012年9月22日 星期六

10條路,賺很大讀後感


這本書其實早在半年前就已經購入了,但是由於準備考試加上剛開始上班的關係,導致遲遲無法把這本書完整的看完。

作者是一位我蠻喜歡的作家Ken Fisher,之前曾經分享過他的另一本書,叫做肯恩費雪教你破除50個投資迷思。裡面蠻多有趣的概念,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買來閱讀。

至於今天要介紹的這本書"10條路,賺很大",跟一般的理財書籍比較不一樣,它的內容主要是針對"致富"這個主題去探討的,裡面列出作者認為能夠致富的10條路徑,讀者可以自行選擇章節來閱讀,是一本比較經鬆的作品。

講到致富,也就是賺大錢,你們會想到什麼呢?我想不外乎投資、自行創業、買樂透等等方式,沒錯,這本書就是講這些東西,只是作者認為的方式比較廣泛。

如果今天有人跟你說,"想要賺大錢嗎?找個有錢人家嫁掉吧。"你心中也許會覺得這個提出問題的人很膚淺,但是這種講法事實上也沒錯。

大多數人認為比較正常的途徑應該是自己開店當老闆,這是一個大家都可以認同的方式,而且如果成功了,多數人會給予羨慕及讚賞的眼光。但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自行開業的能力,所以如果你認為這條路不適合你,別浪費時間了,趕快跳到其它章節吧。

另一個大家比較認同的途徑就是進入金融業工作,幫別人理財,同時幫自己理財。聽起來好像不錯,但是在金融業的環境當中,難免會有些苦衷,也許你的出發點確確實實是為了客戶,但是並不是每件事情都可以如你想的那麼好。

例如今天你來到一間只賣投資型保險的公司上班,在你的心裡,你很想要幫保戶提供符合保險精神的保單,但是偏偏公司不賣,這個時候就只能說服自己說,"這不是我的錯,我也是要吃飯的。"


待續...
            

2012年9月21日 星期五

營所稅暫繳的流程

上一篇中,有大概提到暫繳的方式及範圍,接下來會為大家說明整個暫繳的流程,由於我碰到的只有須繳納不須申報的狀況,所以下面我就以這種情形為例說明。

在確定營利事業暫繳的金額之後,必須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網站,點選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點選自繳繳款書列印。


接下來的這個畫面,我們點選營所稅,再來選擇暫繳稅額繳款書,進入到填寫資料的畫面。


最後的這個畫面,需要填入一些基本資料,包括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名稱、地址等等,最重要的是所屬年度及暫繳金額,全部填寫完畢後點選確定送出即可。


在所有步驟都完成之後,系統應該會自動跳出繳款書的畫面,公司必須在9月30日前繳納完畢,即完成暫繳的動作。
            

2012年9月20日 星期四

什麼是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暫繳申報,它主要是針對需要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公司,所設計的一種制度。

大家都知道所得稅,個人有個人所得稅,也就是俗稱的綜合所得稅;公司有公司所得稅,也就是俗稱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的規定在所得稅法第1條。

再來談談今天的主題,也就是暫繳申報,相關的規定在所得稅法第67條,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查詢。

暫繳申報可分為一般暫繳跟試算暫繳兩種,原則上都是適用一般暫繳,至於試算暫繳,則是適用於某些情況下,在所得稅法第67條當中,有提到一般暫繳及試算暫繳的規定,分別說明如下:

一般暫繳:適用一般暫繳的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額,並以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止為申報繳納期間。"

試算暫繳:適用於符合特定條件的營利事業,例如該營利事業須為公司組織、且會計帳冊簿據完備,並經核准採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等等。

而適用試算暫繳的營利事業,"得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按當年度稅率,計算其暫繳稅額,一樣以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止為申報繳納期間。"

再來,並不是所有營利事業都必須向稽徵機關申報暫繳稅額,"營利事業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及扣繳稅額抵減暫繳稅額者,於自行向國庫繳納暫繳稅款後,得免依規定辦理申報。"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營利事業只需要繳納稅款不需要申報。

最後,是不是所有營利事業都適用暫繳的規定呢?在所得稅法第67條當中有提到,幾種情況下,是不適用暫繳的,例如獨資、合夥組織,小規模營利事業等等,是不適用暫繳規定的。

其實暫繳的概念很單純,當初的立法理由只是為了讓營利事業不要一口氣負擔太多的所得稅負,所以才有暫繳的規定產生,主要的理由是為了減輕所得稅負的負擔。

下一篇將簡單介紹暫繳的流程。

待續...  
     

2012年9月19日 星期三

基金哪裡買(How to buy the Mutual Fund)

你知道基金是什麼嗎?如果你三年前問我這個問題,我可能會以充滿疑惑的表情看著你,因為三年前的我,連基金是什麼都不知道,只知道好像常常聽到這個名詞。

基金簡單的說,就是一種投資工具,它藉由彙集大眾的資金來從事投資的動作,同時會由一個專業的團隊,來掌握這些資金的運用,試圖讓投資人的資金能夠獲得最大的增值空間。

那基金這個東西要去哪裡買呢?主要的管道有三個,分別說明如下:

首先是投信公司,也就是俗稱的基金公司,它是基金的發行人,投資人可以直接向基金公司購買基金,優點是費用會比較低,折扣可能也比較多,但是缺點是,只能購買那間基金公司所發行的基金。

譬如今天我想要買一檔國泰投信發行的基金,叫做國泰小龍基金。這個時候我可以直接向國泰投信公司說,我想要買這檔基金,這是比較直接的方式。

再來是代銷機構,通常指的就是銀行,它是扮演仲介的角色,藉由收取佣金的方式,向客戶推薦所代理的基金,這是大家比較常運用的管道,原因是因為一家銀行可能不只代理一間基金公司的產品,選擇比較多樣化,但是由於它是幫基金公司賣基金,所以這中間會多了一層費用,對投資人來說比較不利。

譬如今天我想要買國泰小龍這支基金,如果是透過銀行這個中間角色的話,可能就不只一個選擇了,只要有代理這支基金的銀行,我都可以向它購買,這算是比較間接的方式。

最後是其他,這部分可能包括保險公司所推出的投資型保單,它就是藉由一個基金平台的方式,讓投資人能夠選擇自己想要的基金種類,或是我之前分享過的先鋒基金超市,它也是一個平台,裡面有各式各樣的基金可以讓投資人自由選擇。

以上三種就是投資人購買基金的管道,目前比較廣為投資人使用的我想還是投過銀行來購買基金,原因很簡單,大多數的投資人可能不只持有一間基金公司的基金,為了方便起見,投資人會比較偏向銀行購買。


免責聲明:文中所提到的國泰小龍基金,是作者為了舉例之用,隨機挑選出來的,並無任何推薦之意思,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
          

2012年9月15日 星期六

如何查詢營業人的登記資料(How to check the basic information of Business)

在做營業稅的時候,假如你看到一張發票,但是因為某些因素導致資訊無法辨識的時候,要如何查詢該店家的統一編號,或是該統一編號所屬店家呢?我們可以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來查詢。

首先,進到稅務入口網的首頁,點選公示資料查詢:


接下來會看到下面這個畫面,包括營業人的登記資料、是否使用統一發票查詢等等,這邊我就以查詢營業人的登記資料為例,點選之:

再來可以選擇我們是要依統一編號來查詢,或是營業人名稱、地址等等,這邊我假設輸入的資訊是營業人統一編號。

在這個畫面輸入店家的統一編號及打入驗證碼即可,這邊我假設欲查詢的統一編號為16097091,如圖所示:

最後即可得到營業人的相關登記資料,這邊我以星巴克為例。


PS.依據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
            

2012年9月14日 星期五

投資人,您賺錢了嗎?

如果你本身有在進行投資,不管是透過基金、股票或是其他的投資工具,一定會常常聽到朋友問你說,最近的績效表現,是賺錢還是賠錢的問題。這,很重要嗎?

或許對有些投資人來說,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因為攸關到面子,你賺錢代表你的投資功力不錯,反之如果賠錢,在別人的心裡可能就會把你歸類為不會投資的人。

面對這種問題,角度不同感受就會不同,譬如對一個經常短進短出的投資人,績效的好壞對他來說就是重要的,為什麼呢?因為這代表著他能夠在市場當中,得到某些訊息,而藉由這些訊息讓他可以在適當的時機買進及賣出,別人也會投以羨慕的眼光,並且讚賞他。

但是如果今天,換成是一位指數化投資者,或是長期投資人來說,這個問題就不具攸關性了,因為對於這些人來說,重要的不是低價買進,高價賣出,而是是否有持續買進持股,並且不受價格起伏的影響,而作出不適當的決策。

如果不明白的話,我舉個例子,如果今天你買房子是為了將來供家人居住,而不是為了轉手賣出以獲得中間的價差的話,那麼房價是漲是跌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關心的只是居住的品質、鄰居的好壞,是否符合你心中的那個標準。

所以同樣的,現在的我還沒有要離開市場,所以績效的好壞對我來說就不具有攸關性,我現在應該做的是持續的買進,並且開始慢慢的累積資產,同時在工作上努力的學習,以擴大未來的收入,這樣對我來說,才是應該注意的焦點。
                 

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

談營業稅--401申報書填寫說明

在這篇文章中,我會利用一些假想的數字,實際填寫一遍401申報書,讓各位能更瞭解整個流程及邏輯。

首先是銷項的部分(圖片可點擊放大):


如上面所述,我假設當期銷項當中只有一筆300,000銷售額的三聯式統一發票,按稅率5%計算,可得出銷項稅額為15,000。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進項的部分(圖片可點擊放大):


進項的部分,我一樣假設有一筆200,000的進貨,另外有一筆取得固定資產的交易,金額為10,000,這是為了說明有關退稅的問題,兩筆合計的進項稅額為10,500。

最後我們來看看稅額的計算(圖片可點擊放大):


在說明之前,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上一篇文章所提到的公式呢?這個公式如果理解了,那麼看稅額計算的部分就會相對的輕鬆。

如上圖所示,可以看到銷項稅額為15,000,進項稅額為10,500,再來我假設上期留抵的稅額為40,000,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在本期中,可以扣抵的進項稅額應該是本期的進項稅額10,500加上上期留抵稅額40,000,總共為50,500,這就是(10=7+8)的由來。

從上面我們可以知道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差額為35,500,理論上這些都應該留抵,等次期申報時再扣抵,但是因為我們有取得固定資產,依營業稅法第39條規定,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額是可以申請退稅的,所以可以知道500是可以申請退稅的上限。

而因為留抵稅額為35,500,可退稅上限為500,所以最後的結果會是,退稅額為500,剩下的35,000為本期的留抵稅額。

希望藉由401表的說明,可以讓大家更瞭解營業稅的概念,至於實務上的作法,恐怕只有做過的才能夠體會了。
               

2012年9月11日 星期二

上班族的零股買進

之前因為還在讀書,所以每月買進的部分,都可以在零股撮和前5分鐘(也就是PM2:25-2:30),利用基本市況報導網站當中所提供的零股揭示功能,買進所想要的標的,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如何進行零股買賣一文。

但是最近大可開始上班了,加上台股的交易日都是上班日,所以我改成提早下零股買賣單,並且以漲停價格買進,如圖所示:


由於零股的交易是在下午2:30分統一撮合成交,所以只有買得到跟買不到的差別,並不會因為今天我掛漲停,買到的價格就比較高,所以我選擇以漲停價格買進,通常來講都可以成交。

以今天的收盤價來說,台灣50是53.3元,台灣高股息為24.72元,而最後的撮合結果,台灣50成交價為53.35元,台灣高股息為25.71元,在台灣50的部分,只比收盤價多了0.05元,尚可接受;但是問題在於台灣高股息,零股的成交價格比收盤價高了將近一塊錢,不知道是不是跟流動性的大小有關係。


每個人選擇的投資方式都不一樣,有些人喜歡短進短出,因為這樣能帶給投資人某些刺激;有些人一開始進入市場就玩衍生性金融商品,而我則是相對比較保守,選擇買進預設好的標的,並且確實執行。

這樣的方式可以讓我不在乎價格高低,嚴格執行買進的動作,也不會因為價格的漲跌而影響我的心情,如此一來可以讓我省下很多看盤的時間或是研究的時間,加上現在我的重心應該放在工作而不是看盤這種事情上,所以我選擇這樣的投資方式。


這邊分享之前看過的一句話,它說"投資其實非常無趣,因為無趣所以投資人選擇在市場裡殺進殺出,試圖獲得更大的刺激,但是結果往往...."

各位投資人,看完之後會不會心有戚戚焉了呢?
           

2012年9月10日 星期一

談營業稅--401申報書導覽

談營業稅--基本概念當中,我已經利用預設的例子說明了相關進銷項的概念,接下來我會簡單的介紹401表的欄位,各自代表的意義。(當然現行實務上都是以網路申報,而後直接列印出來即可。)

在介紹401表之前,一樣的我必須把相關的規定就定位,瞭解了這些規定之後,再來看401申報書就會順暢很多,接下來我列出的,很多都是現行營業稅法的規定,可能文字會比較乏味一些,但是要了解營業稅的話,有些概念還是必須具備的。

首先,在營業稅的計算上面,有一個蠻常用的公式,瞭解這個公式將有助於整個營業稅的邏輯思考,如下所示:

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法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累積留抵稅額

在這個公式當中,包含了蠻多營業稅的概念在裡面,例如進銷項的互抵、不得扣抵的進項稅額、留抵稅額等等。

在之前,我曾經提過,只要銷項大於進項,就必須繳納營業稅;反之則留抵等待日後扣抵之用。原則上進項稅額只要取得合法憑證都是可以扣抵銷項稅額的,但是當中有例外,其規定就在營業稅法第19條,當中包括未取得並保存憑證、自用乘人小汽車等等,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查詢。

再來,在營業稅法當中,有些是可以申請退還營業稅的,其規定在營業稅法第39條當中,也就是說除了這些以外的進項稅額,在扣除銷項稅額後如果仍有餘額,只能留抵無法退還,當中包括適用零稅率、取得固定資產等等。

當我們都瞭解了基本規定之後,就可以嘗試著來閱讀401申報書了。以下我先放上整個401申報書的全貌,之後再拆成幾個部分一一說明(圖片可點擊放大):

從圖中我們可以看到,這張申報書主要可以分成幾個大項,分別是銷項、進項及稅額計算等等,下一篇文章我將把假想的數字代入各欄位中,計算所需繳納或是留抵的營業稅額,讓大家對營業稅有更深入的瞭解。


待續...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統一發票的種類(The type of the Invoice)

大家不論是去便利商店買東西,或是加油站加油,都會拿到店家給予的統一發票,這就是憑證的一種,但是發票的種類往往不只一種,這邊就跟各位介紹,發票的種類。

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條當中,就有明確規定,目前法定的統一發票種類共分為五種,有二聯式統一發票、三聯式統一發票、特種統一發票、收銀機統一發票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分別介紹如下(取自財政部印刷廠):


一開始先介紹第一種跟第二種,通常指的是上面這種手開式的發票,一本裡面固定有50張,營業人必須依時序開立。

首先是二聯式統一發票,這個通常是指營業人開給非營業人;而三聯式統一發票通常是指營業人開給營業人,所以多了一聯叫扣抵聯,可以供買方提出扣抵之用。

再來是特種統一發票,這個通常供特種稅額之用,比較少見,所以這邊就不多加說明了。

接下來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收銀機統一發票,例如便利商店開立的、加油站開立的,都歸屬於此類,可參考下面這張圖片(取自財政部印刷廠):


這個叫做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通常是指像便利商店那種長條型的發票,一捲總共有250張,另外還有三聯式的收銀機統一發票。

最後是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例如博客來、燦坤或是一些特定商家所開立的發票,就是屬於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通常為店家自行設計的型式。


PS.由於目前圖片尚未收集齊全,待之後補齊,敬請見諒。

    

2012年9月8日 星期六

什麼是再保險(What's the Reinsurance?)

相信大家都有買過保險,不管是電話行銷的,或是什麼親戚朋友介紹來的,通常對保險這個商品都有一些基本概念,例如最基本的要保人、被保險人或是受益人等等,以下會為各位介紹一個相關的名詞,叫做再保險。

在介紹之前,我還是以現行保險法為主,先把各個相關的名詞就定位。假設今天甲想要買一份保險,於是透過國泰人壽這間保險公司承保了一份保險契約,約定每個月支付保險費5,000元給國泰人壽,如下圖所示:


首先,我們先介紹被保險人及保險人兩個名詞。

在保險法第2條當中有提到,所謂保險人,係指"經營保險事業之各種組織,在保險契約成立時,有保險費之請求權;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責任,負擔賠償之義務。"以本例而言,國泰人壽就是保險人,所以它有向甲請求交付保險費的權利;同時在甲的承保範圍內,負有賠償的義務。

另外在保險法第4條當中有提到,所謂被保險人,係指"於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要保人亦得為被保險人。"以本例而言,甲就是被保險人,當發生保險契約裡面約定的損失時,甲可以向國泰人壽請求相關的賠償。至於要保人,簡單的說就是繳交保險費給保險公司的人。

接下來我們來談談什麼是再保險,簡單的來說,就是保險公司為了分擔所承保的風險,向另一家保險公司保險,就叫做再保險,我以下面這張圖為例說明:

例如國泰人壽於考量自身所能承擔的風險之後,認為風險過度龐大,於是便向另一家保險公司再進行保險的動作,在本例中我假設為富邦人壽,而它也叫做再保險人。

保險公司進行再保險的主要目的其實就是為了要分擔風險,以國泰人壽為例,它之所以會向富邦人壽進行保險,主要的原因是怕萬一被保險人要求的賠償金額過大,導致影響到公司的營運或是相關資金的問題,所以為了把一部分的風險轉嫁給另一家保險公司,於是進行再保險的動作。

最後,在保險法裡面,針對再保險的部分有提到幾個概念,在這邊一起做說明:

一、保險法第40條當中,它說"原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對於再保險人無賠償請求權。"意思是說,甲無法針對賠償的項目向再保險人,也就是富邦人壽請求賠償,因為承保的對象是國泰人壽,而不是富邦人壽。

二、保險法第41條當中,它說"再保險人不得向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請求交付保險費。"意思是說,富邦人壽沒有權利向甲要求交付保險費,因為承保甲保險的是國泰人壽,所以只有國泰人壽有權利要求甲交付保險費。

三、保險法第42條當中,它說"原保險人不得以再保險人不履行再保險金額給付之義務為理由,拒絕或延遲履行其對於被保險人之義務。"意思是說,國泰人壽不能因為富邦人壽沒有交付保險費,而以為理由,拒絕履行其與甲之間的契約關係。

由以上三點可以知道,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及再保險人,雖然存在某些因果關係,但是彼此之間還是相互獨立的,兩兩之間各自保持著權利義務的關係。


PS.以上內容為作者自行蒐集並且撰寫完成,如果有不正確或誤植的地方,還麻煩提醒更正,由於我不是從事保險相關業務,所以如果有版友願意分享相關訊息的話,還請不吝指教。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談營業稅--基本概念

營業稅性質上屬於消費稅,只要有消費的事實,就必須繳納營業稅,不論盈虧與否,接下來我會簡單的說明營業稅的一些基本概念。

一開始,我舉一個虛擬的例子,來說明營業稅最基礎的概念。

假設今天有一位營業人叫做甲,在100年度銷售產品給乙,總計120元,同時向丙購買了100元的產品,假設營業稅稅率皆為5%,就這樣一個簡單的例子,藉由這個例子來說明營業稅的基本邏輯,如圖所示:


在介紹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在營業稅法裡面是如何規定的,在營業稅裡面,最重要的就是進項稅額跟銷項稅額,那麼它們所代表的意義又是什麼呢?請參考下面說明:

在營業稅法第14條當中,針對銷項稅額有做出了一個定義,它係指"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應收取之營業稅額。"以這個例子為例,由於甲銷售120元的產品給乙,所以甲必須向乙收取6元的營業稅額(120元*5%),這個就叫做銷項稅額。

另外在營業稅法第15條當中,也有對進項稅額作出說明,它係指"營業人購買貨物或勞務時,依規定支付之營業稅額。"同樣以這個例子為例,甲另外向丙購買了100元的產品,所以甲必須支付5元營業稅額給丙(100元*5%),這個就叫做進項稅額。

再來,在什麼情況下必須繳納營業稅呢?就是當銷項稅額大於進項稅額時,中間的差額就是營業人必須繳給國稅局的稅額,例如在這個例子當中,銷項稅額比進項稅額多1元,所以甲必須繳納這1元給國稅局當作營業稅額。

那為什麼銷項比進項大的時候就要繳稅呢?很簡單,用這個例子來想,甲出售商品給乙,向乙收取了6元的營業稅額,這是甲要繳給國稅局的;但是同時甲也向丙購買商品,付出了5元的營業稅額給丙,在營業稅法當中有規定,原則上進項稅額是可以扣抵銷項稅額的,所以這一來一往之間,甲只需要繳交中間的差額1元給國稅局就可以了。

或者你可以這樣想,站在甲的立場,甲向乙收了6元,自己必須付出5元,這是不是可以想成,甲多收了1元的營業稅額,所以甲就必須將這多收的1元稅額繳交給國稅局。

那如果反過來,是進項大於銷項呢?這個時候,沒有扣抵的進項稅額,就必須留到下一期才能夠扣抵,我們稱之為留抵稅額,例如在這個例子當中,如果反過來,是進項稅額比銷稅稅額多1元,那麼甲不但不用繳交任何營業稅給國稅局,反而還留抵了1元的稅額,在下期申報的時候就可以拿出來扣抵銷項稅額。

其實在營業稅法當中,還有一些例外的規定,不過一開始只需要知道進銷項相減的概念就可以了。

PS.本篇文章為了方便說明,皆假設營業稅額是外加的,但是實際上依照營業稅法第32條第2項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待續...
                

2012年9月4日 星期二

知名豆漿店不開發票一事

在談這件事情之前,先看一下這則報導。


如影片當中所述,這間知名的阜杭豆漿店,因為銷售額超過法定標準,被國稅局要求開立發票,否則將予以處罰。

首先,我們來談談阜杭豆漿,在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當中,有談到小規模營業人的定義,它是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營業人。"當中關於使用統一發票的標準,目前的規定為新台幣二十萬元,可參考下面這個財政部發出的解釋:


對於小規模營業人的營業稅率,在營業稅法當中的規定為1%,所以一開始會免用統一發票,主要可能是因為它是屬於小規模營業人的範疇,或是基於行業特性考量,核准免用統一發票。

隨著阜杭豆漿店的生意越來越好,每月的銷售額已不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定義,於是國稅局便要求店家應開立統一發票,但是店家的理由是,政府已公告部分營業性質特殊的營業人,得免用統一發票,不受銷售額標準的限制,可參考下面這個財政部發出的解釋:


依據上面的解釋來看,意思應該是說,原則上阜杭是可以免開立統一發票的,因為它的營業性質特殊,故就算每月銷售額超過新台幣二十萬元,一樣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的限制。但是由於國稅局要求,所以店家還是必須遵照國稅局的要求,開立統一發票給顧客,不得拒絕,即國稅局具有裁量權。

經由這起事件,讓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店家堅持不開統一發票?原因在哪裡?

營業稅性質上屬於消費稅,雖然是由營業人繳交給國稅局的,但是錢是從消費者口袋裡拿出來的。如果今天,店家因應國稅局的要求,開立統一發票的話,就不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規範,從而營業稅的稅率將會從1%變成5%。

這個時候會出現兩個問題,第一,多出來的營業稅,將會轉嫁給消費者來負擔;第二,由於營業稅的稅率提高了,勢必會影響到店家對於產品的訂價,進而影響到消費者購買的意願,最終影響到店家的生意,我想這才是店家不願意開立統一發票的主要原因。

PS.由於第一次寫關於稅務方面的文章,如果有寫錯或是有爭議的地方,歡迎指教並提出意見討論。


免責聲明:此篇文章的內容是由作者自行蒐集並且撰寫完成,基於判斷所作成之結論,不代表任何立場,對此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