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7日 星期六

收到國內ETF的收益分配通知書

最近大可收到寶來投信所寄發的收益分配通知書,主要的目的是要確認投資人的配息狀況是否正確,以及讓投資人選擇領取股息的方式,封面如下(圖片可點擊放大):


以這張為例,是針對寶來台灣50這支ETF所寄發的。

接下來是一些基本說明(圖片可點擊放大):


可以看到當中提到,今年度每持有一單位的ETF(或基金),就能夠獲得1.85元的股息,等於發現金股利的意思,發放日在11月27日。

之前曾經討論過,國內ETF的配息,相較於國外來說慢了許多,譬如我以追蹤全美國股票市場的ETF(美股代號VTI)第三季的配息狀況與本年度寶來台灣50(台股代號0050)相互比較,如下圖所示(圖片可點擊放大):


從這張圖當中可以發現,VTI從除息日起算,到發放日為止,中間隔了大約4個工作天;但是0050卻隔了1個月左右,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呢?真的是因為處理效率的問題嗎?

註:(若對配發股息的流程或是相關名詞有不懂的朋友,可參考這篇文章。)

其實最可能的原因,在我收到這張通知書後,就大概有個底了,怎麼說呢?讓我們看看下一張圖(圖片可點擊放大):


這是讓投資人選擇,領取股息的方式。總共有兩種,一種是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一種是寄發支票,投資人若有變更,就要蓋上原留印鑑,並且於11月14日以前,寄到寶來去,以便作業。

本來我打算以寄發支票的方式領取股息,但是由於我收到這張通知書時,已經12日了,加上原留印鑑不在身邊,只好放棄變更,等之後發放日當天,寶來投信會直接把款項匯到我的交割帳戶當中(當然要扣除相關成本)。

註:(若選擇以這種方式領取股息的話,就不必回傳給寶來了,這是內定的發放方式,不然投資人還要負擔郵寄的成本,實在沒必要。)

所以我在猜,可能是因為這個原因,因為要讓投資人自行選擇領取股息的方式,所以才把整個期間拉長了。

最後,我們來看看最後一張(圖片可點擊放大):

這是這封信裡面,最重要的資訊,包括持有單位數、配息金額、所得類別、扣抵稅額等等。

我們先來看看所得類別好了,這邊很明確的指出,是營利所得,代號是54C。這代表這筆所得,必須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裡面,於明年5月申報今年的所得時,納入計算。

再來,是補充保費的問題,前幾天有發表過關於國內基金或ETF進行收益分配時,到底需不需要課徵補充保費的問題,可參考這篇文章。我想結果很清楚,是需要的,並且應該要歸入股利所得(也就是所得稅法裡面的營利所得)課徵補充保費。

第二個需要注意的資訊是扣抵稅額,這會跟所得稅有關係,由於目前已經實施兩稅合一制(也就是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所以為了避免重複課稅,在公司已經為了這筆所得繳交所得稅之後,投資人就可以藉由可扣抵稅額,自綜合所得稅中扣除。

關於股利可扣抵稅額與個人綜合所得稅之間的關係,我會再寫一篇文章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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