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收到相關的報稅文件--海外券商篇

如果你是透過海外券商進行投資的話,以台灣民眾為例,在美國的稅務身分就是非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Non-Resident Alien,簡稱NRA),簡單的來說,就有點類似台灣的非居住者,至於什麼是非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其定義為何,之後會有一篇文章為各位做說明。

通常會收到的文件就是1042S表格,以Firstrade為例,收到的日期為今年的三月,投資人可自行透過Firstrade網站搜尋,可參考這篇文章(圖片可點擊放大):

 

其實1042S表格有點類似台灣的扣繳憑單,上面清楚的寫明該課稅年度的所得、類別及預扣稅率等等,主要是讓投資人(也就是持有人)知道,在該年度到底獲配了多少所得,被預扣了多少稅款等等。

接下來,如果投資人要自行向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簡稱IRS)進行報稅的話,該如何進行,這個時候,就會衍生很多問題,譬如:

1.什麼是非居住在美國的外國人?
2.哪些所得可以報稅取回?
3.需要填寫的表格為何? 該如何填寫?
4.免稅額是否適用於台灣的投資人?

這些問題都是投資人會碰到的,如果今天是在台灣,投資人大可以直接向國稅局的人員詢問,但是今天我們的對象是美國國稅局,可能會碰到兩個問題:

第一、我們不懂美國稅法,對於所得計算的架構沒有概念,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是,直接閱讀美國國稅局所發佈的報稅指引,投資人可直接搜尋Publication 519,這是IRS所發佈,針對外國人所編的稅務指引,或直接點選這裡,是一個PDF檔。

第二、語言,有些英文能力比較好的投資人可能可以直接透過mail或是電話向美國國稅局的人員詢問,但是如果今天換成是一個英文能力不是那麼好的投資人的話,這就會是一種障礙,這個問題可能需要投資人自行克服。

在去年,我曾經自行向美國國稅局報稅取回被預扣的稅款,為此也寫了幾篇文章分享,可參考以下列出的文章:

ITIN碼的申請--Form W-7表格填寫
綠角報稅專班心得--投資路上的良師益友
海外券商投資報稅相關文件
2012美國券商投資報稅心得 
2012美國券商投資報稅心得續
如何查詢IRS退稅的進度

但是後來我發現,我是在懵懵懂懂中報完稅的,對於為什麼要這樣報、會不會有問題以及有沒有相關的法令依據等等,我卻沒有仔細的去研究過,何況對方不是我們熟悉的台灣,而是美國,這樣的行為是非常不可取的,萬一之後衍生什麼額外的問題,我是不是有能力去解決?

所以在今年,我決定直接去閱讀相關的報稅文件,慢慢的研讀及瞭解,就算趕不及今年報稅也沒關係。

會如此決定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我不希望做一件我沒有把握的事,就跟投資一樣,因為我沒有把握可以知道,哪支投資標的在未來會有良好的表現,所以我退而求其次,做一個中庸之道,只拿到指數的成績,因為我相信這樣做,長期下來績效應該還是相當不錯的。

第二、連我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的話,我該如何去說服別人?就跟保險一樣,當大部分的保險業務員開口閉口都是儲蓄險或是投資型保單那些毫無保障且違背保險初衷的商品時,我選擇沉默以對,同時為台灣的保險環境感到憂慮,既然都要保險了,為什麼還要還本?為什麼跟投資有關?

之後,我將會陸陸續續的,將學習到的相關心得寫成文章跟投資人分享,也希望大家不吝指教,不要再被那些不肖的金融業者剝削了。

2013年3月28日 星期四

投資所得的股利是否須課徵補充保費總整理

之前曾經討論過,若投資人投資國內所發行的ETF(譬如寳來台灣50),當收到寳來所配發的股息時,是否須針對這筆所得,繳納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這篇文章將做個統整,分別針對投資個股基金及ETF做個簡單的說明,如下:

首先,如果你是投資個股,投資人所收到的股利,其定義就符合所得稅法第14條所規定的營利所得,也就是"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所以如果是投資個股的朋友們,將會收到各該公司所填發的扣繳憑單,抬頭為股利憑單,如下圖所示(圖片可點擊放大):


而這筆所得,只要單次給付超過5,000元,就符合二代健保的課徵規定,其適用的法令為扣費辦法(全名為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第三條,它說:

"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所稱所得及收入,規定如下:四、股利所得:指所得稅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類所稱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接下來,如果你是投資基金,而該基金的孳息並未分配給投資人,而是直接納入基金資產裡面的話,由於沒有分配的動作,導致所得沒有實現,在這種狀況下,自然就沒有補充保費的問題。

最後一種情況是,如果今天你所投資的基金或ETF,其孳息會以現金或其他方式分配給投資人的話,這筆所得將會適用所得稅法第三條之四,它說:

"依法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共同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期貨信託基金或其他信託基金,其信託利益於實際分配時,由受益人併入分配年度之所得額,依本法規定課稅。"

也就是說,該筆所得將會併入受益人(也就是投資人)的所得額中課徵綜合所得稅,而投資人收到的扣繳憑單,就會如下面這張所示(圖片可點擊放大):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今年寶來投信所填發的扣繳憑單,我投資的標的是旗下所發行的ETF,0050跟0056,可參考這篇文章

當投資人收到基金或是ETF所配發的股息時,健保局是以另一個條文來核定其為補充保費的課徵對象,就是扣費辦法(全名為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辦法)第八條,它說: 

"信託財產之股利、利息或租金收入,應以信託財產受託人為扣費義務人,於計算或分配時,依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扣取補充保險費,並得統一於次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向保險人繳納。但扣費義務人如有特殊情形,得洽保險人申請寬限至次年二月十五日繳納。"

意思是說,當寶來將這筆所得分給投資人的時候,如果單筆超過5,000元,就必須先行扣取補充保費下來,再向健保局繳納。

可參考相關文章:

談二代健保--制定的由來 
談二代健保--新舊差異 
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相關規定 
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相關規定續 
寶來台灣50是否為補充保費課徵對象 
寶來台灣50是否為補充保費課徵對象續
                 

2013年3月27日 星期三

贏家投資心理學讀後感--投資最大的敵人是自己

 

你一直在投資市場裡面跌跌撞撞嗎?或是你花了很多時間,努力研究投資,卻還是不得要領嗎?到底是你的問題,還是市場的問題呢?

這本書與一般財經書籍比較不一樣的,是切入的角度。

一般的書籍可能只會琢磨於技術,譬如你要參考本益比、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歷史資訊等等,來判斷正確的進出場時機。

有趣的是,當投資人循著要領操作後,發現結果完全跟想像不一樣的時候,可能只會質疑"方法",而不會質疑"人"。

這是什麼意思呢?簡單的說,也許有時候你的策略並沒有錯,錯的是你。因為某某因素,可能只是一則新聞、一篇報導甚至別人的一句話,導致你的失敗。

股神巴菲特曾經提過,投資人之所以在投資市場上贏少輸多,主要的因素就是情緒,這也是投資人一直以來的致命傷,因為無法堅守自己的策略,導致投資人實際上的績效表現普遍不佳。

這本書的作者是一位心理師,他把所學帶到投資領域上面,從各種角度及模擬情況,解釋為什麼投資人總是無法如心裡預期般的操作手中的投資工具,譬如過度自信、或是輕易受旁人的情緒影響等等。

有時候我會想,也許情緒真的是投資人必須克服的一點,如果今天我是從事主動投資,我可能就沒有把握能在漲漲跌跌的市場裡面,仍然保有我的策略及操作方法,因為我知道人性就是如此,有時候明知不可行,但是就是會去做。

也許對一般人來說,選擇主動投資本身就是一個贏少輸多的比賽,只有少部分的人可以在這場比賽中勝出,但是,能夠持續多久呢?

如果今天,投資人都可以遵循自己所研究出來的策略來操作,也許就不會有八二法則這個名詞的出現了吧?!

但是前提應該是,這些絞盡腦汁想出來的完美策略,確實完美。


待續...

2013年3月23日 星期六

收到相關的報稅文件--國內篇

在今年年後,相信各位投資人都陸陸續續收到各類所得的扣繳憑單了,一般民眾可能會收到的,包括薪資、銀行利息以及投資所得的股利扣繳憑單。

這篇文章主要針對股利,也就是所得稅法所規定的營利所得進行探討。

之前曾經針對這部分寫過文章,主要在於探討投資人透過投資所獲配的股利所得,與今年開始實施的二代健保,中間的關係,探討標的為國內的ETF,可參考這篇文章

當初由於我還未收到寶來投信所寄發的扣繳憑單,且這次是我第一次獲配股利,所以我列出幾種假設,要嘛就是股利憑單,不然就是信託財產的扣繳憑單。

依據所得稅法及補充保費扣費辦法的規定,我推測可能是第二種,以信託的角度來看,寶來是受託人、而投資人是受益人,雖然在所得類別當中,都是以54C(也就是營利所得)表示,但扣繳憑單卻有些許差異。

以下列出今年寶來所寄發的扣繳憑單,首先是0050(圖片可點擊放大):


接下來是0056(圖片可點擊放大):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股東所獲配的股利,必須以總額計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當中,營利所得項下,而當中所包含的可扣抵稅額,可自當年度應納稅額中扣抵。

以上面的例子為例,實際上股東所獲配的,是股利總額,當中又可分為兩部分,一是股利淨額、一是可扣抵稅額,也就是:

股利總額=股利淨額+可扣抵稅額

另外還有一個相關的名詞,叫做可扣抵稅額比率,其計算方式如下:

股利淨額 x 可扣抵稅額比率 = 可扣抵稅額

意思是,公司所賺的盈餘,繳納了營利事業所得稅後,可帶給投資人扣抵所得稅的比率,這是兩稅合一制度下最基本的精神,避免重複課稅。

投資人實際拿到的現金是股利淨額,所以當投資人以股利總額計入所得當中課徵所得稅的時候,多出來的可扣抵稅額,就可以自應納稅額中減除,避免重複課稅。

依據今年0050的配發情況來看,可扣抵稅額比率為12.81%

另外0056的可扣抵稅額比率為13.55%

下一篇文章討論的是美國券商所寄發的報稅表格

待續...
              

2013年3月4日 星期一

恆春半島挑戰賽參賽心得


這次大可報名參加的,是由台灣自行車協會所主辦,在恆春的一個單車比賽,日期是在三月三日。

這次組別有分為休閒組及挑戰組,長度分別為40公里及110公里,大可報名的是挑戰組。

路線圖如下(圖片可點擊放大):


這次是我的第二個單車比賽,上次是北濱100挑戰賽,對我來說,參加這類的比賽,主要是想給自己一個挑戰,以這次為例,大會有限時七小時內完賽,所以我告訴自己,依自己的步調,盡力去騎,但是同時也要在規定時間內完賽,這樣對我來說,這個比賽才有實質的意義。

在比賽的過程中,你會有很多想法,可能只是一個微笑、一句加油,或甚至自己內心的聲音,都會讓你覺得,很多時候,人生不也是這樣嗎?

譬如在爬坡時,有時候到了一個瓶頸時,你的內心可能會出現這樣的聲音,"停下來休息一下吧",或是"我真的快撐不住了,用牽的吧"。但是當你撐過了那一段之後,你會發現,一切都是值得的。

譬如在騎車的過程中,路邊居民的一句加油、或是對你豎起大拇指,雖然這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但是卻會讓我們覺得,很感動,進而有更多的力量,向前繼續騎下去。

最後大可花了6小時又37分完賽,雖然無法跟前段的選手比較,但是我告訴自己,我辦到了,對我來說,這才是最重要的,累,也累的值得。


賽後紀念品是一條圖騰的運動毛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