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邊我分為兩部份進行介紹,分別是例行性費用及非例行性費用。
一、例行性費用:
什麼叫例行性費用,這邊投資人可以把它想成是,"只要你持有台灣50,就一定會發生的費用。"
1.基金本身所收取的費用
上一篇文章曾經提過,當你買進並持有ETF的時候,基金公司就會從基金的淨資產裡面,收取部份的費用,譬如交易手續費、律師會計師簽證費等等,這些費用越高,對投資人的績效越不利,我們可以從該ETF的公開說明書或是投顧公會網站查得相關資訊。
如下圖所示,可以看到上半部顯示的是該基金費用的組成份,最主要的是經理費及保管費,分別占基金淨資產的0.32%及0.035%。
下半部顯示的是近五年來,該費用的分佈情形,可看到大約落在0.46%-0.5%之間,相較於主動型基金動輒1.5%的"經理費"來說,兩者之間的落差可能就是投資人失去的績效,當然前提是,在扣除成本之前,兩者之間所提供的績效是相等的。
2.交易時所發生的費用
投資人在買進ETF的時候,通常證券經紀商會收取一定比率的交易手續費,目前法定的費率是0.1425%(不考慮券商折扣前),另外若投資人有出售的動作,除了交易手續費之外,還多了一個證券交易稅,目前法定的費率是千分之一(0.1%)。
之前曾經探討過證券交易稅條例,有興趣的讀者朋友們可參考證券交易稅的代徵流程(The Schedule of Securities Transactions Tax)、證券交易稅的代徵流程(The Schedule of Securities Transactions Tax)續。
二、非例行性費用
這邊比較特殊,主要是因應102年度開始實施的二代健保以及復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這兩項新措施,將使得持有ETF的投資人,"可能"會面臨到保費支出與所得稅負的問題。
1.二代健保
這個部份比較簡單,只有當ETF有進行'收益分配'的動作,投資人才有可能有二代健保的補充保費。
在基金的公開說明書裡面,都會列示近年來收益分配的相關資料,另外在基金的網站上面,也可以找到相關資訊,如下所示(圖片可點擊放大):
為此,我曾經寫過相關文章,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寶來台灣50是否為補充保費課徵對象(About Additional Premium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of 0050)、寶來台灣50是否為補充保費課徵對象(About Additional Premium of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of 0050)續、投資所得的股利是否須課徵補充保費總整理。
以下大致說明一下該如何計算。
若投資人於年度中收到扣繳單位所填發的扣繳憑單,上面會揭示相關資訊,而針對補充保費,投資人應該以憑單內的"股利總額",當作計算補充保費的基礎。
譬如今天你透過集中交易市場持有寶來台灣50ETF,當年度獲配股利100元,可扣抵稅額50元,故總額為150元,如下圖所示(圖片可點擊放大):
此時,投資人應以150元按規定費率2%計算補充保險費,但因未達新台幣5,000元,故補充保險費為零。
另外,針對這筆所得,投資人於每年申報所得稅時,一樣要以150元計入所得總額內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於計算出應納稅額後,可再扣除可扣抵稅額50元,若計算出來無應納稅額,則可退稅50元。
關於退稅金額的部份,目前已修法完成,由原先新台幣200元以下免退改為一律由稽徵機關主動退還,並自102年4月1日正式生效。
編註:
因主題為寶來台灣50ETF,故以信託財產憑單為例說明;若投資人是投資一般上市櫃公司股票,應改為股利憑單,但計算方式不變,所得代號皆為54C。
2.證券交易所得稅
這個議題之前曾經在新聞媒體上面被炒得沸沸揚揚,為此,我曾經寫過文章探討過,可參考肯恩費雪教你破除50個投資迷思讀後感--資本利得稅(證券交易所得稅)的課徵對股市的影響。
先說結論,投資人持有台灣50ETF,是沒有證券交易所得稅的問題,原因在於ETF並非所得稅法第四條之一但書規定之範圍,以下擷取自財政部資料(圖片可點擊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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