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先來定義什麼叫國內基金、海外基金及境外基金。
國內基金:通常係指由國內投信公司所發行,且基金註冊地在台灣的基金,譬如以元大寶來投信所發行的"元大寶來台灣卓越50基金"為例,就是所謂的國內基金,發行公司為元大寶來投信,註冊地在台灣。
海外基金或境外基金:通常係指由國外的資產管理公司所發行,且註冊地在台灣以外的基金,譬如以摩根資產管理公司所發行的"摩根日本店頭市場基金"為例,就是所謂的海外基金,發行公司為摩根資產管理公司,註冊地在香港。
另外俗稱的境外基金,通常特別指的是,註冊地在盧森堡、開曼群島、英屬維京群島等等免稅天堂的基金,譬如以貝萊德所發行的"iShares MSCI 台灣指數EWT.US"為例,就是境外基金,雖然投資區域在台灣,但其註冊地在海外(以該基金為例,註冊地為盧森堡。)
所以第一個重點,要區別國內基金與境外(海外)基金的指標就是看該基金的"註冊地",與投資區域無關。
接下來,針對投資人來說,到底是該投資國內基金還是海外(境外)基金呢,有以下幾個部分需要做考量,分別是投資需求、相關費用及稅負問題。
首先投資需求來看,海外(境外)基金較國內基金而言,就比較多樣化,投資區域也比較多,可以符合投資人的需求。
再來相關費用部分,通常海外(境外)基金所收取的費用會較國內基金為高,並且申購與贖回程序部分,也較國內基金為慢。
最後是稅負方面,就國內基金而言,通常基金公司對於盈餘的部分,都是直接採取滾入本金不配息的方式,也就是這筆所得並未真正實現,因此就這部分並沒有課稅的問題;但是如果基金公司是將盈餘以配息的方式發給投資人的話,就必須依照我國稅法的規定,填發扣繳憑單給投資人,申報個人的綜合所得稅,以台灣50為例,就是如此,可參考這篇文章。
境外基金的部分,由於我國對於個人所得是採屬地主義,也就是說,只針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對於海外所得的部分,是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只要符合相關要件,針對這筆海外所得,投資人就"有可能"繳納到所得稅,但是機率其實不高。
首先投資需求來看,海外(境外)基金較國內基金而言,就比較多樣化,投資區域也比較多,可以符合投資人的需求。
再來相關費用部分,通常海外(境外)基金所收取的費用會較國內基金為高,並且申購與贖回程序部分,也較國內基金為慢。
最後是稅負方面,就國內基金而言,通常基金公司對於盈餘的部分,都是直接採取滾入本金不配息的方式,也就是這筆所得並未真正實現,因此就這部分並沒有課稅的問題;但是如果基金公司是將盈餘以配息的方式發給投資人的話,就必須依照我國稅法的規定,填發扣繳憑單給投資人,申報個人的綜合所得稅,以台灣50為例,就是如此,可參考這篇文章。
境外基金的部分,由於我國對於個人所得是採屬地主義,也就是說,只針對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對於海外所得的部分,是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只要符合相關要件,針對這筆海外所得,投資人就"有可能"繳納到所得稅,但是機率其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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