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

關於美股的交易制度-談Good Faith Violation

對於有在進行投資的朋友們,大都瞭解整個買賣的交易流程,例如什麼時候該進行款券交割,時間點等等,以台灣而言,就是T+2交割制度,也稱為款券交割制度(簡稱DVP),是台灣證券交易所在民國98年2月2日實施的新交割制度。

T代表的是交易日,而T+2的意思就是說當你賣出股票之後,隔兩個交易日之後,才會拿到應收的交割款。相關說明可參考證券交易所所提供的資料

在美國,對於現金交割的部分,它們是採用T+3的交易制度,也就是說,假如你在星期一賣出股票,要到三天之後,也就是星期四,你的交割款項才會回到你的帳戶(假設星期一到四都沒有放假)。

以Firstrade為例,當你賣出所持有的股份之後,你的個人介面將會顯示現金購買力增加,但是這並不代表交割作業已完成,因為美股採用的是T+3制度。

如果在這個期間內,你想要買進其他個股的話,你就必須確定,除了賣出持股的應收款項之外,帳戶內還有足夠的現金能夠支應買進所需的價款,不然就有可能會違反到誠信的問題,它們稱為Good Faith Violation。

當你賣出股票的交割資金還沒有回到帳戶內,你再行買進其它股票的話,就會出現這樣的警示語(當然前提要是帳戶內的現金購買力扣除應收交割款後已不足支付買進價款)

"注意:您下的訂單可能會超出您的可用現金,因此若在股票付清交割完成前賣出,可能會造成Good Faith Violation。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絡。"

在這種情況下,買進是可以的,但是在交割款回到帳戶之前,不能再賣出,否則將違反誠信原則,也就是Good Faith Violation,如果投資人在一年之內違反超過3次的話,將會被限制網路交易90天,只能以電話下單,請有在使用Firstrade這間券商的投資朋友們特別注意。

使用海外券商最怕的就是,遇到問題時,不知道該如何作第一步的諮詢與處理,這時,Firstrade所提供的線上客服跟免費國際回撥電話將是你的好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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