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日 星期一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是在民國74927由財政部及中央銀行共同出資成立的一個非營利組織,其成立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維護信用秩序及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相關內容可參考存款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


存款保險的對象有銀行、中華郵政及農業金融機構。主要的理賠範圍包含一般的支存、活存、定存等等,其理賠的上限自民國100年開始,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一家要保機構存款之本金及利息受到存款保險保障的最高額度從1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理賠的方式主要以現金償付為主。截至100年11月30日止,總共有393家金融機構經過核准,成為要保機構。詳細的內容可參考這個頁面

對於生長在台灣的我們,由於熟悉的語言、環境,使得我們做任何事情時,多了一分安心感。但是在某些方面,安心感反而會導致人們忽略了該注意的事項,例如本文提到的存款保險的保障。

也許很多人都知道存款保險,但是卻沒有一個比較完整的概念。它沒有很複雜,但是對於民眾來說,可是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有時候,只需要花一點點時間,就能夠釐清很多觀念,讓我們心中的感覺更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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