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都知道,二代健保已經確定會在明年(也就是1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當中不僅僅是費率的調整,還包括了增加另一項課徵名目,叫做補充保費。
意思就是在一般保費之外,針對民眾所取得,非列入投保金額的所得,按照一定費率課徵的健保費。
在行政院衛生署的網站,已經有確定的版本出來了,名稱叫做"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可點選這裡,檔案是PDF檔。
當中有提到,為什麼要課徵補充保費,它說:
意思是說,除了一般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薪資所得之外,針對其它所得,也必須課徵補充保費,才不會使得所得類型不同的民眾,負擔的健保費出現失衡的現象。
譬如說,今天有一位民眾甲,每月薪資60,000元,除此之外沒有其它所得;另一位民眾乙,每月薪資僅20,000元,但是有投資的習慣,每年收到公司所配發的股利金額,高達10萬元。
以目前的規定來說,必須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是受雇者的"薪資所得",以本例來說,甲就是60,000元的薪資,乙就是20,000元的薪資,但是以總所得來說,明明乙比較高,為什麼可以以比較低的保費,享有與甲一模一樣的福利呢?
於是便制定了新的健保制度,以下會一一跟各位做個簡略的說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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