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是我使用美國券商以來,第一次向美國國稅局(IRS)進行報稅的動作。
其實在寄出相關文件之前,對於報稅的流程以及相關的規定還是存有許多疑慮,不過還是想自己跑一遍流程看看,申請退稅的金額其實不多,頂多跟相關的成本費用打平而已。
至於美國來源收入到底能不能透過報稅的程序,向美國國稅局申請退稅的問題,之前已經跟蠻多前輩討論過,根據相關的規定,理論上海外投資人針對美國來源所得的部分,是沒辦法透過免稅額向國稅局申請退稅的,但是為什麼大多數投資人經過申請的程序(包括我在內),還是可以取回稅款呢?
最簡單也最有可能的原因就是,當國稅局在處理退稅案件時,不可能每件都仔細核對投資人所申請的金額是否正確,這樣稅務稽徵成本會太高,不符成本效益,他們只能夠就投資人申請退稅的金額先行退稅,之後的一定期間裡面,國稅局還是有權利向投資人要回退稅的金額,並且加計利息一併徵收,這當然視各國稅法的規定而有所不同。
會有這樣問題的前提,主要是因為在今年的1042S表格裡面,並沒有明確的區分美國來源收入及非美國來源收入,同時如果要就非美國來源收入的部分申請退稅,到底要如何舉證哪些才是屬於非美國來源收入呢?這也是一個問題。
對我來說,使用美國券商有趣的地方,就是會面臨到各種不一樣的問題,例如光報稅這件事情好了,我前前後後看了很多文章,跟很多前輩進行討論,這樣的過程是有趣的,當然最主要的目的,還是為了進行投資。
在台灣,投資人還是無法享受到最佳的投資環境,付出的費用還是普遍偏高,雖然一樣可以透過複委託的方式 ,對海外的投資工具進行投資,但是所衍生出來的問題很多,例如費用風險等等,這些投資人都是可以避免的,只要花你一點時間,你的投資之路會走得更順更有趣。
下一篇文章將分享今年進行報稅的經過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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