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2日 星期日

雲端查稅追緝令讀後感


這本書主要在探討,在現行國稅局的稽徵技術下,納稅義務人經由鑽法律漏洞,以達規避稅負的情形,已不多見,且風險將越來越高。

主要的原因在於,雲端整合技術日臻成熟,國稅局針對想要取得的資料,已在彈指之間,故租稅效率大大的提升,而納稅義務人的一舉一動也將無所遁形。

本書內容從各個稅法去論述,並適時舉例一些仿間錯誤的節稅方法,以提醒讀者勿採行,以免因小失大,不但稅沒省到,反而被補稅加處罰鍰。

譬如在遺贈稅及所得稅裡面,有所謂的捐地節稅、成立基金會捐款申報扣除等等、在奢侈稅裡面,有所謂的假贈與真買賣、利用自用住宅循環出售以及假離婚等,其實看似合法,但要是國稅局真要查起來,還是有辦法的。

況且,對國稅局查稅而言,實務上有所謂的帝王條款,也就是稅捐稽徵法第12-1條的實質課稅原則,這一條的制定,也間接保障了稅捐稽徵單位的課稅優勢。

近幾年來,稽徵單位為了彌補短少的稅收,紛紛提出一些改善方案,譬如民國100年六月施行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簡稱奢侈稅,就是為了針對一些奢侈性財貨的交易,課徵一定比例(10%或15%)的稅負,但其實其制定內容不符合租稅公平。

又譬如長年以來,為符合憲法所訂"漲價歸公"的精神,所制定的土地增值稅,看似合理,但因為公告現值與市價間的落差,導致實際上仍是漲價歸私。

故從2016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房地合一稅制,就是為了落實實價課稅的租稅公平主義,但又為了避免重複課稅,故已列入土地增值稅稅基課徵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得在計算所得稅時,當成稅基減除。

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故雖然政府一直希望可以藉由租稅改革,來達到充實國家稅收,同時符合租稅公平的目的,但總是會有一些漏網之魚,這個部分,在國稅局的查核技術日漸成熟下,應可適度減少。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其實不管你是從事什麼行業,有些法令對你本身,還是有重大影響的,譬如所得稅,只要你有所得,不論是否為受薪階級,都必須依照所得稅法規定,申報納稅。

譬如土地稅及房屋稅,只要你有土地、房屋,在持有期間就必須繳納持有稅,出售要繳增值稅等等,故民眾對於這些息息相關的法令,還是必須要有一些基本的認識才行。

一直以來,我對稅務都蠻有興趣的,這也會是我以後努力的方向,整體來說,這本書對於想要初步了解稅務的讀者朋友們,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註1 : 在閱讀過程中,發現其實很多錯別字,有一度讓我懷疑是否有經過校正,故在這邊我整理了勘誤表,讓讀者朋友們參考,可點選這裡

註2 : 若想要真正了解一部法律,我認為還是必須從頭到尾,一條一條的瀏覽與閱讀,如此才不會只有殘缺的片段,而短少了整個立法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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