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 星期三

第一金人壽還本型意外險分析續1--自己當保險公司

本文以另一個角度,來分析這張保單,比較基礎為華南產物所推出的意外險,商品資訊可參考這個頁面

我們知道這張還本型保單,保額200萬元,年繳保費為50,400元,繳費20年,在第25年期滿時,領回所繳保費的110%,也就是1,108,800元。

那麼現在我們來假設,如果自己當保險公司,一樣每年提撥50,400元,放在銀行生利息,然後利用利息,來買意外險,期滿之後,兩者之間的差異會是如何?

以下我簡單做了一個計算表,可參考下面這張圖(圖片可點擊放大):


為了簡單起見,假設利率是以台銀一年期定存利率為基礎計算,且當利息超過保費的部分,不設算利息。

從計算結果得知,不管投保類別是哪一類,這個還本型商品完全沒有勝算,若以保費最高的第四類為例,投保還本型商品將會比自行投保多付出43,011元的成本,重點是,兩者的保障都是一樣的。

這樣的結果已經算保守了,主要的原因有兩個,第一,利息計算的基礎為1.38%,第二,利息超過保費的部分,不再滾入本金當中計算利息,因為若計入,差異數只會更大。

那你會想說,如果利率超過1.38%呢?這邊我另外做了一個彙總表,分別列示三種情況,利率分別為1.38%、2%跟3%,可參考下面這張表(圖片可點擊放大):



其實這張表沒有任何意義,也沒有任何討論的價值,因為,"連銀行定存都比不過了,那麼再比下去,保險公司只會更難堪而已。"

最後,我將分享我與業務員對談中,一些感想與心得,與各位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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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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