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103年會計師考取心得—關於大可

你知道嗎? 我等這張執照等了三年了。
你知道嗎? 我從來沒有想過,我能夠有這麼一天,實現我的夢想。

一開始,我讀的並不是會計系,而是化學系。

要從我高中時候開始講起,那時我就讀的是第二類組,也就是自然組,所以畢業的時候,很順其自然的選擇理工相關科系就讀,很幸運的,填上了位在花蓮縣壽豐鄉的東華大學,一間非常美麗的學校。

(圖片來源 : Google)

只是很可惜,才剛踏入大學新生活,剛開始嚮往自由自在生活的同時,我漸漸發現,我對於化學這塊領域並不怎麼感興趣,於是在經過了一學期後,我毅然而然地放棄在校的課程,利用剩下將近半年的時間,來準備重考。

經過了半年後,很幸運地考上了我的第二間學校,是位在台北縣淡水鎮的淡江大學,一個改變我一生的選擇,會計系。

(圖片來源 : Google)

不過說來也奇怪,在這四年半裡面(當中因為身體的因素,休學了半年),我的成績單並不是很好看,尤其是專業科目,更是慘不忍睹。

還記得當我面試第一間公司的時候,當時會計師看到我的成績單後,第一句話就是,為什麼你的會計成績那麼的爛?”真是讓我啼笑皆非。

只記得我當初只回了下面這段話 :

我的成績會這麼爛,是因為我不知道除了成績之外,我為了什麼而讀書? 但現在我知道了,所以我開始準備會計師考試,加強我自己的專業能力。

好玩的是,那份工作後來變成了我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會計師事務所。

不過其實,選擇這份工作,一開始是遭到反對的,主要原因在於,會計師事務所的行業特性。

如果你是商科畢業,或是曾經待過事務所的朋友,就會知道,事務所有淡旺季之分,通常在二到六月的時候,是我們最忙的時候,每天加班是常態,工作時間相當的長,所以這樣的工作性質,老實說並不適合我。

但是那時,我並沒有想太多,很單純的認為,身為會計系畢業的,沒有進去事務所體驗一下,感覺好像怪怪的。

殊不知這一進去,反而讓我產生了興趣,在事務所裡面,東西永遠學不完,當然這也代表著,東西永遠沒有做完的一天,在充滿挑戰的工作下,相對地,喪失的是大家所謂的生活品質。

直到現在,我還是蠻喜歡會計師事務所這份工作,只是這條路要繼續走下去,必定會有很多阻礙與挫折,這也是我必須思考的課題。


待續

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稅改專欄論文集讀後感─談證交稅與證所稅


這本書的作者是柯格鐘教授,是國內少數同時精通法律與稅法的學者之一,本書是將柯教授在經濟日報的專欄文章,經篩選後集結成冊後發行,內容相當具有可看性,如果你本身是對稅務議題感興趣的人,這會是一個值得考慮的選項。

本讀後感將擷取近期比較熱門的幾大議題進行說明,首先是自102年度開始採部分復徵的證券交易所得稅(簡稱證所稅)和與之相關的證券交易稅(簡稱證交稅)

在現行規定下,證交稅原則上採代徵制度,由賣出者繳納,透過證券經紀商先行代徵後,再行繳交給國庫的方式進行。

原則上稅率為千分之三,除少數標的採千分之一外(例如買賣ETF及台灣存託憑證TDR)

關於證交稅,書中有提及當初課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讓證券市場穩定發展,所制定的稅制,用於補償額外衍生的行政成本,性質上屬交易稅,不論盈虧均須繳納,由賣方繳納,經手的證券經紀商負代徵義務。

若想對證交稅規範進行更深入的瞭解,可參考我曾經發表過的文章,證券代徵流程證券代徵流程

而證所稅的復徵,當初引來社會上相當大的反彈,社會上普遍認為,若復徵證所稅,將會嚴重衝擊台灣證券市場的穩定,進而影響國家的稅收。

會有這樣的認知,主要的導火線在於二十幾年前由前財政部長郭婉容所引發的「郭婉容事件」。

大可本身雖然沒經歷過那時的情況,但電視新聞媒體只要一提到郭婉容事件,通常會圍繞在兩個主題上,一是當時對證券市場的嚴重衝擊,台股市場連續無量下跌19天,總計跌幅超過36%;二則是此次主導的財政部長劉憶如,正好是郭婉容的女兒,這不免讓投資人心中的恐懼擴大。

但話又說回來,開徵證所稅真的是一個錯誤的選擇嗎? 其實我與柯教授的見解有點相近,不見得。

在書中,柯教授對於這兩個稅制的看法是,停徵證交稅、開徵證所稅。

如前所述,證交稅事實上是交易稅,更準確地說,是費用稅的性質,也就是說,當初開徵的目的,就只是為了填補額外的行政成本而已,若保持初衷不變,在停徵證交稅後,短少的部分,採用使用者付費的概念予以填補,亦未嘗不可。

站在交易者的立場來看,證交稅不論盈虧均須支付,表面上的確不公平,但若站在原始開徵理念來看,因進行交易行為所衍生的行政成本,並不會因為交易者是賺錢或賠錢而有所不同,只是角度解釋的問題罷了。

再來,之所以支持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其實站在租稅公平的角度來看,也沒有錯,顧名思義,其屬所得稅性質,也就是說,不論大戶小戶,獲利多寡,只要有獲利,即具有租稅能力,理應課稅。

但問題就在於,現行的證所稅,根本達不到最基本的量能課稅精神,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沒有任何實質作用的稅制。

當初財政部說的,先求有再求好的主張,在現在來看,其實是相當的諷刺,一改再改,最後推出來的版本,根本就沒有太大的實益。


所以,在這一塊稅制改革下,當前的政府仍然需要多加深思熟慮,是否還有改善的空間,最重要的是,如何不受當前利益團體的影響,進而制訂出真正有用的稅制,才是最重要的。